此规则旨在规范视频号创作者在视频号直播场景下采用多个账号进行直播,损害机构用户利益破坏平台生态的行为。
为便于阅读和理解,此规则项下直播场景下的创作者也称为“主播”;机构用户也称为“公会”;利用多个(超过1个)账号直播损害机构用户利益、破坏平台生态的这类行为称为“大小号”;账号按照规则分为“大号”、“小号”。
1. 大小号定义:
同一个主播同时拥有多个拥有直播权限的视频号账号,且有一个以上的账号与公会绑定成为公会主播;
① 个人主播大小号按首次开播时间划分,公会主播按入会时间划分,对应场景下开播/入会时间早的为大号,反之其余账号则为小号。
例:若一个主播拥有两个账号开播,个人主播账号于当年1月1日进行开播,公会主播账号于当年2月1日加入公会,则认定个人主播账号为大号,公会主播账号为小号。
② 为增加识别精准度,避免损害平台生态,当多个账号中有一个账号真实开播且热度数据为最高的(超过1000万热度),则该账号被认定为大号,其余账号则为小号。
当多个账号同时存在上述认定规则①与②中的情况时,以规则②的判定为准。
注:若主播同时直播多个账号,当某一账号直播时长超过30分钟,该账号才会被认定为其中一个大小号,纳入该规则进行处理。
2. 大小号处理:
对于符合以上大小号的情况的视频号账号,平台将对所认定的小号进行封禁直播权限处理。
注:未来等功能完善后,将取消封禁小号,改为把小号移入大号所在的公会,具体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3. 注意事项:
严禁公会为主播提供开播时间记录更早的非主播本人账号进行直播。若发现公会有此类行为,平台将视严重程度,采取不限于警告、取消公会当月推荐,取消公会当月奖励30%、取消当月公会奖励100%、取消未来3月公会奖励资格、清退公会等惩罚措施。
4. 小号举报入口:
注:过渡期将在举报后14天内进行核实并反馈结果;后续将大幅缩短核实周期。
5. 其它:
本规则为视频号为帮助机构用户及创作者理解平台规则及运营规范所制定的说明及实施细则,不对平台已发布的规则规范产生覆盖或替换。详尽的规则规范请参见《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协议》以及《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
本规则为动态文档,平台将会根据运营需要、法规政策变更等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更新。